BEAT365英国官网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
(东软学院校[2025]89号,2025年11月)
1 目的
为提高教学质量,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,有计划的安排好教学工作,保证各项教学任务的完成,合理计算教学工作量,结合学校实际,特修订本办法。
2 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BEAT365官网教师所承担的全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本专科专业及对应开设的重(补)修、辅修、微专业、创新班、培优班等各教学环节工作量的计算与管理。
3 职责与分工
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制订,全校的教学工作量由教务部负责组织统计与审核。
4 术语
教学工作量是指教师为达成人才培养目标所承担的、与教育教学直接相关的工作量,以当量课时为计量单位核算其在教学环节中直接投入的工作时间。
5 内容
5.1教学工作量的构成
教学工作量A包括课堂教学工作量A1、实验教学工作量A2、实训实践教学工作量A3、指导学生外派实习工作量A4、指导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量A5,及体育测试工作量A6六个部分,教学工作量总当量课时的计算公式为:
A = A1 + A2 + A3 + A4 + A5 + A6
5.2课堂教学工作量
课堂教学工作量A1 = ∑SiKiBiEiMiTi:
(1) Si为第i门课的实际教学时数。
(2) Ki为第i门课的课程类别系数,各类课程类别系数如下:
课程类别 | 系数 |
体育课 | 1.0 |
公共基础课及公共选修课 | 1.0 |
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 | 1.1 |
课程类别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类别为依据,由各高校教务部审定。
(3) Bi为第i门课的班型系数,与授课班级的学生数有关。班型系数原则上按下表取值(保留2位小数):
授课班学生数 | 班型系数 |
学生数≤30 | (70+学生数)/100 |
30<学生数≤120 | (270+学生数)/300 |
120<学生数≤240 | (660+学生数)/600 |
240<学生数 | 1.5 |
少于30人的开课班,因特殊情况(按行政班、创新班开课或教学空间限制)须保留开课,经审批同意后,系数为1.0。
(4) Ei为第i门课的双语教学加权系数,双语教学课程的认定结果以教务部正式通知为准,双语教学课程加权系数按下表取值:
双语课程类型 | 加权系数 |
A 级 | 2.5 |
B 级 | 2.0 |
C 级 | 1.5 |
(5) Mi为课头系数,指在同一学期内讲授两门及以上不同课程时,自第二门课程开始设置的系数。
不同课程的界定标准为:课程代码不同、教材不同、授课内容不同(授课内容应与同学期承担的其他课程的差异率在 80%以上)。
Mi的取值办法为:按各门课程的实际教学时数Si排序,课时最多的课程Mi取值为1.0,其他课程Mi取值为1.1;如果多门课程实际教学时数Si相同,则依次按照课程类别系数Ki、班型系数Bi等排序,相应系数高的Mi取值为1.0,其他课程Mi取值为1.1。为保证教学质量,各学院在安排授课任务时,要控制好每名授课教师同时承担的课头数。
(6) Ti 为第i门课的授课时间系数,按下表取值:
授课时间 | 时间系数 |
工作时间 | 1.0 |
非工作时间 | 1.2 |
5.3实验课教学工作量
实验课教学工作量是指在实验室完成的教学工作量,以学校统一下发的实验室教学任务和实验室课程表为计算依据。其当量课时A2 =ΣSiBiTi:
(1)Si为第i门实验课在实验室实际完成的教学课时。
(2)Bi为第i门实验课的教学班型系数,其取值同课堂教学班型系数;原则上,每次实验课由1人指导,如实验课同时由多人指导,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=教学班学生数量/指导教师人数。
(3)Ti为第i门实验课的授课时间系数,其取值同课堂教学授课时间系数。
5.4实训实践教学工作量
实训实践教学工作量主要指根据学期设置,在每学年的实践学期按照教学计划统一安排的集中实训课程,以及毕业年级的项目实训等课程的教学工作量。其当量课时A3 =ΣSiBiTi:
(1)Si为第i门实训实践课实际完成的课时。
(2)Bi为第i门实训实践课教学班的班型系数,其取值同课堂教学班型系数。
(3)Ti为第i门实训实践课的授课时间系数,其取值同课堂教学授课时间系数。
(4)如实训实践课有两人以上合作授课,工作量由授课教师在总量内自行分配。
5.5指导学生外派实习工作量
指导学生外派实习工作量主要指在大三学年实践学期(专科为大二实践学期)、大四学年(专科为大三学年)项目实训期间,按照专业外派实习实践教学实施方案、计划开展的校外企业实习指导工作量,包括实习开始前审批、实习过程跟踪记录、实习结束成绩评定及存档等主要环节。实习人数及实习周数以教务部备案为准。其当量课时A4 =ΣTi /7:
(1)Ti为第i名学生的实习周数。
(2)如由两人以上合作指导,工作量由担任指导任务的部门或指导合作者在总量内自行分配。
5.6指导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量
指导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量包含毕业设计准备、选题、辅导、论文(含综述、译文)审查、答辩、填写毕业手册成绩评定和记载等教学环节。其当量课时A5 =Ci *I:
(1)Ci为指导第i个学生的指导系数,取值为15;
(2)I为实际指导学生人数,原则上应当小于15人。
(3)毕业设计(论文)如由两人以上合作指导,工作量由担任指导任务的部门或指导合作者在总量内自行分配。
5.7体育测试工作量
体育测试工作量A6,是完成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而产生的工作量。体育测试工作量按照每年度1课时/15名学生的标准折算为体育教师的教学工作量,由体育教学部门根据相关体育教师工作量的大小进行分配。
5.8相关说明
5.8.1各类实际教学时数统计,以教务部每学期正式下发的教学任务书、课程表、调课通知等为基本依据,计算实际完成的教学课时;凡未列入教学任务书和课程表的课程、私自增加或调串课的课时,在核算工作量时一律不予承认。
5.8.2各类课程类别的划分,以学校审定下发的教学计划中的课程类别为基本依据,由教务部审定。
5.8.3各类教学班型的确定,应统筹考虑学校的教学资源,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,以提高效率为原则。
5.8.4重(补)修、辅修、微专业、创新班、培优班的教学工作量,应根据课程类别按对应公式进行计算。其中,插班重(补)修的学生人数,计入该教学班总人数,按照上述5.1--5.6条的标准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;以辅导答疑等教学形式开展的课程重(补)修所产生的教学工作量,计算标准为重修人数*指导系数,指导系数为:10人以下系数为2.0,11-20人系数为1.9,21人以上系数为1.8,每门课程的最低工作量为4课时。
5.8.5与授课相关的备课、教学准备、教学资源建设、辅导答疑、讨论指导、活动组织、批改作业、考试命题、阅卷和评定成绩以及教学档案管理等工作量均包括在内,不单独计算。
5.8.6各类教学建设工作,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实践条件或基地建设、教学研究与教改项目、教学成果等,原则上不单独计算工作量。对教学建设工作的投入与产出,通过教师职位与任职资格评聘机制、或奖金等奖励机制衡量与认可。
5.8.7以MOOC形式开展的教学活动,每个班课程组织的负责人按照每30人计1课时/1学分的标准(不足1学分的按1学分计算),计入课堂教学工作量。
5.8.8外聘教师计算标准,理论课根据实际授课课时量(无课程系数)进行统计,指导学生项目实训环节的校外实习、实践、实训工作量按照0.5课时/学生/周的标准进行计算,指导毕业设计(论文)按照15课时/学生进行核算(如由两人以上合作指导,工作量由担任指导任务的部门或指导合作者在总量内自行分配)。
6 附则
本办法由教务部负责解释,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,原办法即行废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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